亲子鉴定当事人知情权的保障

2017-07-02 来源:华科基因亲子鉴定中心

        从技术角度上讲,亲子鉴定具备了认定亲子关系的能力,同事在传统观念上与追求血缘客观真实的固有思维相契合。当通过猜疑、直觉等各种非科学化的方法无法认定时,转而会考虑通过亲子鉴定来确认相关事实。因而可以说亲子鉴定的最初价值也就在于对亲子关系进行科学的判定,同时这也是当事人知情权在亲子关系中的体现,即一切具备法律上亲属关系的人都有权知悉事实上的亲属关系,并且法律在赋予当事人知情权的同时也给与了相应的配套制度,从而保障知情权的实现。在亲子关系方面,亲子鉴定制度便是亲子关系主题实现知情权的一种科学方法,同时也满足知情权的一个较为有限的保障。

亲子鉴定当事方身份关系的确定
亲属关系是亲属法上的重要内容,而亲属的效力表现就是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当亲属关系在常态下运行时,一般不可能发生权利义务纷争,也就没有必要做出专门认定,这一认定不可能有相关法律本身来完成,只能借助其之外的方法或者手段进行。
从法律关系上来说,亲子鉴定时要解决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亲子鉴定通过采取生物与遗传科学的手段,可以完成亲子关系确认,进而清理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明确亲属的法律效力。这一法律功能也是亲子鉴定的核心功能,因为亲属法律关系在本质上就是围绕着各方权利义务展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