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NA数据库的组成
DNA数据库包括两个基本的数据库,即犯罪人员DNA数据库和现场无证DNA数据库。伴随着DNA的规模扩大,目前也有将亲属样本库及基础DNA数据库纳入其中。
(一)犯罪人员的DNA数据库
犯罪人员的DNA数据库即刑事犯罪人员DNA数据库,简称前科库,是由犯罪人群或者犯罪高危人群的DNA分型结果构建的数据库。其主要来源是暴力犯罪(如抢劫、强奸、凶杀)等人员的生物样本,对其进行DNA多态性分析,将得到的分型数据储存起来而形成。
(二)现场物证DNA数据库
现场物证DNA数据库简称现场库,是对案件或者事故现场由价值的各类生物学检材进筛选及DNA分型,然后按照检验材料的不同类型进行数据储存而形成的一个数据库。其主要的信息来源是犯罪现场的生物检材,如精斑、唾液、毛发、血痕等,特别是未破案的检材,将检测后的DNA分型数据输入到数据库中,可备用于今后的检索和串联并案研究。
(三)失踪人员库
失踪人员库也称做亲属样本库,主要存储已失踪人员(包括被拐卖人员和无名尸体)的父母或者配偶和子女、或其他与失踪人员有血缘关系的DNA分型数据及相关信息的DNA数据库
(四)基础DNA数据库
基础DNA数据库主要储存各基因座的染色体定位、有关群体的基因频率资料和基因型资料、有关法医学应用参数等信息,从而进一步保证了数据库应用和运行的科学性。
此外,构建国际数据交换库以实现国家间DNA数据交换的设想可能会在不远的将来实现。2002年国际刑警组织要求其成员国家开展DNA数据库建设,建议各国家数据库之间的互联,以实现信息共享。目前已有超过76个国家建立了国家DNA数据库,由近一半国家支持信息共享的倡议。